安徽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事项
根据《关于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93号》: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社、财政部门于7月10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于6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7月7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和携带有关报名材料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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