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点梳理: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一)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一)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二)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三)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各省报名时间预计4月份开始,大家的高级会计师备考也应提上日程了。小俗语大道理:早下手,早准备,充裕的时间是扫清各个知识点盲区最有效的保证。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会计部分考点:
第八章 金融工具会计
考点六、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一)
一、会计对套期保值的分类及划分
1.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中套期保值的定义: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套期保值的分类(三类)
(1)公允价值套期保值
——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者上述两者中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进行的套期。
例如:
●某企业对承担的固定利率的负债或投资的固定利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利率风险。
●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一项3个月后以固定外币金额购买飞机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为规避外汇风险对该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外汇风险。
●某电力公司签订了一项6个月后以固定价格购买煤炭的合同(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为规避价格变动风险对该确定承诺的价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被套期风险为价格风险。
(2)现金流量套期
——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和负债、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交易或者其中的一部分的现金流量所进行的套期。
【提示】现金流量套期更多的是注重预期交易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对此影响进行套期保值。
例如:
●某企业对承担的浮动利率债务或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投资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某航空公司为规避3个月后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与购买飞机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某商业银行对3个月后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提示】企业购买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若对其价格波动进行套期,则属于公允价值套期;若对其处置阶段的现金流量进行套期,则属于现金流量套期。
(3)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汇率变动的风险进行套期,套期指向特定的风险。
【提示】境外经营净投资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无回收计划的长期应收款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的境外经营净投资)
二、套期工具
1.套期工具及其特点
●套期工具
——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
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时,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的特点:
(1)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不是所有的衍生工具都适宜做套期工具。
(2)非衍生工具通常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并不是所有的非衍生工具都不能做套期工具。
例如,对外汇风险的套期可以用非衍生工具。
(3)无论是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时公允价值必须能可靠计量。
【拓展】
·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既非企业的金融资产,也非企业的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4)套期工具一定涉及到报告主体之外的一个主体,与此有关的工具才能作为套期工具。
2.套期工具的指定
(1)套期工具通常作为一个整体来指定,也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期权合约,现在指定80%作为套期、20%不作为套期。
——80%的部分按套期保值会计来处理,20%的部分作为投机交易处理。
【提示】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通常情况下不能就期货、期权的某一部分指定为套期工具,即不能拆分。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不考虑时间价值)。
【拓展】
·内在价值是指期权立即行权的价值;
·期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就是期权的时间价值;
·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未来预期的价值。
②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2)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①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②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③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3)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4)企业虽然可以将整体套期工具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不能在套期关系中将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套期指定。
三、被套期项目(不是衍生工具)
1.被套期项目及其特点
●被套期项目
——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
(1)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2)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
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3)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仅适用于利率风险公允价值组合套期)。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被套期项目的特点:
(1)企业一般性的经营风险不能作为被套期对象。(因为它不可确指、不能可靠计量)
(2)衍生工具不能作为被套期对象。(衍生工具本身具有很大风险,一般作为套期工具)
(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项金融资产,把它作为被套期项目,应注意区别:
◢被套期风险是信用风险或外汇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被套期风险是利率风险或提前还款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美国的国债,将来是否能偿还、汇率变动也不确定,我们可以将其作为被套期的风险。
(4)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能是被套期项目(因为权益法下只确认投资收益,没有确认整体的公允价值变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也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
(5)只有涉及报告主体以外的这些资产负债、确定的承诺等等才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报告主体内部的不行。
2.被套期项目的指定
(1)将金融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言,将其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具有较多选择。
只要被套期风险可以辨认且套期有效性可以计量,仅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或公允价值的一部分相关风险,均可以作为被套期风险。相应地,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一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被指定部分的现金流量应当少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总额。
③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利率风险的公允价值套期中(也仅限于这种套期),企业可以将某种货币金额(如人民币、美元或欧元金额)而不是单项资产或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并对与其相关的利率风险部分进行套期。
(2)将非金融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应当是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相关的全部风险或外汇风险。
(3)将若干项目的组合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项目的组合与单个项目必须有关联性,且组合的风险与单个项目的风险不能相差太远)。
●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资产或负债组合进行套期时,该组合中的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应当同时承担被套期风险,且该组合内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预期与该组合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整体变动基本成比例。
●套期有效性是通过比较套期工具(或一组类似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或一组类似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而确定的,因此,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企业不能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形成的净头寸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通俗地讲,不能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组合进行抵销后的净额作为被套期项目,因为套期保值的有效性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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