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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已向协会申报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含申请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核查成绩通过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6日——12月17日到协会办公楼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
领证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考试培训部。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二OO九年原制度全科合格证申领表》领取。
附件:《二OO九年原制度全科合格证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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