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税讯集萃(09.28-10.04)
| 房地产企业为了扩大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样板房以及其他项目营销设施。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设施应用模式不同,相关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也有不同。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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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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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转包一直是建设工程领域比较普遍的现象,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例如1998年颁布施行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1999年颁布施行的《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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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A市的盛晖公司聘请税务中介进行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盛晖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产品一部分销往海外,一部分在国内销售。注册税务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销售收入很大,处于盈利状态,该公司除了在A市发生费用外,还有很多费用发生在B县,包括房租、水电费、运输费、人工费等……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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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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