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期间诉讼案件结案是指导致诉讼的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但尚不具备确认负债的条件而未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表明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应该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一项新的负债;或在资产负债表日虽已经确认,但需要根据判决结果调整已经确认的负债的金额。
经常见到的日后期间诉讼案件都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确定预计负债的情况,考试中考察的也经常是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当然还是要多注意题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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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概述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没有确认负债的情况:日后案件结案了,确定了需要支付的金额,这个时候需要追溯调整确认负债,追溯确认预计负债或者是直接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确认了预计负债的情况:日后期间诉讼结案的,如果确认负债不服要继续上诉的,那么应该调整预计负债的金额,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金额;如果接受了判决的,那么应该转回预计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新的负债。当然如果预计负债不能在税前扣除,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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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会计处理
例题1、甲公司由于一项未决诉讼在07年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了一笔预计负债100万;日后期间案件结案,要求赔偿200万,区分甲公司选择上诉和不上诉两种情况处理
1、选择上诉:应该补确认预计负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
贷:预计负债 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3
2、选择不上诉:应该确认其他应付款:
借:预计负债 1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33%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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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7年初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销售合同,年底时候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时供货造成乙公司巨大损失,乙公司与当年12月10日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到12月31日法庭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该项赔偿很可能赔偿支出为1000万,甲公司对外出具报表的日期为每年4月10日,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3月10日完成。要求如下:
(1)假设该项赔偿支出实际支出时候可以税前扣除,作出资产负债表日计提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分录。
(2)假设2007年1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1500万元,款项在1月20日实际支付,作出相关追溯调整分录,考虑所得税影响。
(3)假设2007年3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乙公司2000万元,甲公司不服继续上诉,作出相关追溯调整分录,考虑所得税影响。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1000
贷:预计负债 1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33%=330
贷:所得税费用 330
(2)法院作出判决后该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
借:预计负债 1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500
贷:其他应付款 1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33%=49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49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1.5
盈余公积 3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5
实际支付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3)这个时候应该按照2000万确认预计负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0
贷:预计负债 1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33%=3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3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3
盈余公积 6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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