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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以前年度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增值税能否简易计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3/28 10:05:53 字体:

  【问题】

  我们现在想转让以前年度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交印花税?增值税能否简易计税

  【答案】

  参考财税〔2006〕162号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令参考财税〔2016〕47号 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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