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的银行的财务报表是否必须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问题】
中外合资的银行的财务报表是否必须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
……
(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
……
第五十一条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当聘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中外合资的银行的财务报表必须经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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