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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民法基本理论概述”中关于“代理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民法基本理论概述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VS委托】委托可以不涉及第三方;代理一定涉及第三方。委托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称“委托代理”,但是代理并不一定由委托产生,可以是“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代理VS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代理VS代表】代表人和被代表者属于同一民事主体。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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