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4/03/12 09:25:53 字体:

2014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1日,网校小编特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初级财政税收》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广大的经济师考试考生更好的全面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经济师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