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应即可启程、赢在起跑线上,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提前进入学习状态,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分享老师侯永斌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班免费讲座: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三要素。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内容。
老师视频:
课程讲义摘要: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08年单选、09年多选)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理解】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
听完学员的试听感受,看到讲课生动的侯永斌老师,您是否有马上试听的冲动?立即选购>>
选购课程:
本讲座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学习班内容。特色、直达、精品、实验班均包含基础学习班课程,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班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