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对纳税信用评价的结果有异议要怎么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颠覆性技术的发展,企业的财务管理也进入到了转型和变革时期,企业财务迫切需要从“核算型账房先生”到“管控型作战参谋”再到“价值型资本运作”转型,这也是企业赢取未来的关键。
CMA作为管理会计领域证书申请,让财务人员了解一般性的财务规则之外的一个财务管理的新世界,真正做到业财融合,至终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利益。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