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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5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5]61号

颁布时间:2015-03-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整合各类资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事业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遵循,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注重民生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利互动,切实实施好新农村新牧区生产生活设施、水电路话及绿化、农牧民教育和培训、农牧民健康、文化进村入户、扶贫开发、生态保护与建设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八项工程,更好促进包容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安排计划

2015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共安排58个项目,总投资1456605万元。

(一)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51532万元。

1农村住房建设。计划投资118500万元,其中,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54500万元,农村一般群众奖励性住房64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投资63442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8815万元,其中,引大济湟西干渠建前工程4500万元、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4315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4设施农牧业建设。计划安排资金30360万元,其中,设施农业建设工程17360万元,设施畜牧业建设工程130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5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投资30415万元,其中,重点农牧业技术引进推广示范及农作物种子工程20015万元,动物疫病防治工程4400万元,重点农机技术推广900万元,畜禽良种工程4900万,水产技术推广2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二)水电路话及绿化工程。计划投资447936万元。

1通路工程。计划投资200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通水工程。计划投资12581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3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投资224855万元。(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4通话工程。计划投资3000万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5村庄绿化工程。计划投资7500万元。(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三)农牧民教育和培训转移工程。计划投资206100万元。

1新型农牧民培训。计划投资3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2三区人才计划科技支撑和星火科技培训工程。计划投资1100万元,其中,全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支撑工程1000万元,农牧区实用星火科技培训工程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基础教育。计划投资202000万元。其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70000万元,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10000万元,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5000万元,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5000万元,改善农牧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100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60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37000万元,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55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2000万元,学前一年教育资助5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5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1500万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农牧民健康工程。计划安排237085万元。

1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4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2公共卫生服务。计划投资24693万元,其中,卫生助残、扶贫项目340万元,干预农牧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工程600万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项目23753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3基本医疗服务。计划投资203896万元,其中,落实新农合提标增补政策202950万元,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370万元,卫生对口帮扶工程540万元,卫生三下乡36万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4计划生育服务。计划投资4396万元,其中,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1500万元,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700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196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五)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安排7919万元。

1广播电视工程。计划投资700万元。(责任单位: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6169万元。(责任单位: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3法律援助项目。计划投资1050万元。(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六)扶贫开发工程。计划安排90000万元。

1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计划投资4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

2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投资49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

(七)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安排186033万元。

1草地保护与治理工程。计划投资2100万元,其中,草原有害生物防控1100万元,抗灾救灾工程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2林地保护与建设。计划投资173433万元,其中,退耕还林工程23741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31330万元,“三北”防护林工程9250万元,中幼林抚育431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85697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9099万元。(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3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投资105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安排3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报告,切实把八项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二)抓好项目落实。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为平台,整合好现有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的投入。

(三)突出重点任务。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取得实效。

(四)落实牵头责任。要层层分解细化任务,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牵头单位要负起责任,做好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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