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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时间:2015-04-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指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下简称“计生特困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执政为民、改善民生,坚持“群众工作不全在卫生计生部门,但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全都是群众工作”的理念,以打造服务、惠民、和谐、阳光“四大计生”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计生特困家庭关怀扶助政策体系为抓手,在计生特困家庭扶助上下苦功、求突破、创品牌。

二、目标任务

在坚持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以及普惠民生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以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为主要内容“五位一体”的关怀扶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政策措施

(一)增加经济补贴,提高计生特困家庭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根据国家五部委《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增加计生特困家庭的福利。国家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60%,其余部分及我省高于国家标准的部分,所需资金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由省、市、县按比例分级负担。

(二)提供医疗保障,做好计生特困家庭的看病就医和健康护理。 一是建立医疗补贴优惠制度。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及伤残子女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未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补助。二是再生育服务制度。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三是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开通“绿色通道”,并依托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生特困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四是建立生活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计生特困家庭夫妻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提供养老保障,切实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的后顾之忧。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困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二是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三是建立殡葬补贴制度。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死亡的,要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四是收养优先制度。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四)实施应急帮扶,增强计生特困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一是建立联系人制度。为每个计生特困家庭确定1—2名联系人,确保遇有急事难事时,能够得到及时帮扶和救助。探索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纳入国家成年监护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二是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生特困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对农村计生特困家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三是要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五)开展亲情关爱,做好计生特困家庭的日常帮扶和精神慰藉。继续深入开展对计生特困家庭帮扶的“亲情关爱”行动,强化对计生特困家庭的日常帮扶和精神慰藉,使他们深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关爱。一是健全计生特困家庭帮扶档案。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摸清辖区内计生特困家庭底数,对计生特困家庭的基础信息、生活及精神状况、帮扶措施逐项记录建档。二是建立志愿者队伍。要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爱心人士,创建具有卫生计生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志愿者队伍。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为每个计生特困家庭确定1—2名亲情关怀志愿者,与计生特困家庭保持有效联系沟通,开展生产帮扶、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工作,切实解决计生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者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的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探索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领导机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政策资源,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将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周密组织各项活动,做到准备充分、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公平公正、节约高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的作用,探索有效的帮扶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计生特困家庭的合力。

(二)多方筹措资金,提供财力保障。各地要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所需资金,并结合当地实际,可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帮扶计生特困家庭。省、设区市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经济基础薄弱县(市、区)和独生子女比例较高的县(市、区)给予补助。严禁用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投资活动,不得以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抵顶计划生育预算经费。要进一步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效率,做到筹得足、管得好、用得活、有效益。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注意把握好宣传方式,既要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又要尊重计生特困家庭的隐私,密切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生特困家庭的良好氛围。省将对各地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日常评分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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