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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63号

颁布时间:2015-05-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河南省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8日

2015年河南省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集聚带动效应,提升支撑承载能力和服务经济转型功能,带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紧紧围绕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以促集聚、凝特色、提服务、强融合为着力点,突出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和特色商业区生活性服务功能,加快企业、项目和资源要素集聚,推动业态模式升级和招商建设、运营管理方式创新,持续抓好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和现代专业市场建设,引导企业机构和重大项目有序集聚,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辐射范围广、服务功能强、业态模式新的服务业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服务功能提升、亮点特色培育、产业产城融合的步伐显著加快,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招商引资的新平台、城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发展规模扩大。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增加值达到6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100亿元,增长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超过1500亿元,增长25%.

——集聚步伐加快。力争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入驻服务业企业达到1.45万家,个体经营户25万个,新增就业8万人左右,形成7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服务业集群。

——业态模式创新。新兴商业业态、商业模式和高端人才不断集聚,投融资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持续创新,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和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与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协调联动、互利共赢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明确发展内涵和主体服务功能,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深挖市场潜能,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以集群引进促进产业“无中生有”,以完善配套助推产业从小到大,以龙头引育带动产业由弱变强,尽快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消费需求升级的服务业集群。

1.引导商务服务机构集聚。围绕提升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推动各类商务服务机构集聚,配套发展相关产业,促进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协调,力争形成一批区域高端商务服务平台。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要强化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业态创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中心在中央商务区、龙湖金融中心、运河两侧集聚,引进培育专业楼宇经营管理机构,建成运营一批智能、绿色高端商务楼宇,力争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达到380亿元、26亿元,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促进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和高端商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省辖市商务中心区要推动金融保险、地方投融资平台、本地企业总部等集中布局,集聚发展企业管理、咨询策划、研发创意、法律会计、经纪代理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培育商务服务业集群,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县(市)商务中心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升级,积极发展满足产业集聚区创新提升发展需要的研发、设计、检测、投融资、人力资源等服务业,建设电子商务、技术转移、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与主导产业配套联动、专业服务功能突出的商务服务中心。

2.培育特色服务业集群。围绕提升特色商业区生活性服务功能,着眼服务更大区域范围,明确1—2个核心特色产品、特色服务或特定业态,强化与城市商圈、便民商业网点错位发展,以特色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跨区域辐射力的商品集散、特色服务业集群,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50亿元,增长15%.强化特色专业市场建设,围绕本地主导产业链条,在上游原材料、中端组装模块、下游终端消费品集散上找准切入点,培育一批农副产品、家居建材、轻工产品、特色产品等专业市场;创新发展形态与交易方式,推动专业市场与电商平台全方位融合,完善物流配送、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等配套功能,促进实体市场上网、虚拟市场落地、线上线下互动,提升以市场促产业、带物流、引集群的服务功能。强化特色街区培育,重点围绕本地文化资源和特色产品优势,深入挖掘休闲旅游、特色产品和时尚消费市场潜力,立足辐射和服务更大区域打造个性特色,推动整体开发、环境优化、业态规范,加快老街区提升、新街区发展和名街区创建,做特做精一批文化体验、特色商贸、地域风情、休闲旅游等特色街区。引导服务业专业园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功能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资源节约集约的服务业专业园区,搭建一批公共技术、交易展示、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形成一批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教育培训、创新创业等专业园区。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配套服务,强化招商引进,推动有序集聚,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000家。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动各地围绕服务功能提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选资,积极探索规划招商、运营管理方案招商等新模式,力争每个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新引进1家行业龙头企业或1个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聚焦扶持政策,从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中优选10家发展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企业,作为省百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引领带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生力军。强化企业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督查落实长效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主要领导分包负责制,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项目融资、基础设施配套、经营环境优化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规划预定功能、功能引导项目、项目集聚产业的路径,强化项目准入、要素配置和跟踪服务,积极引导符合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建项目和拆迁项目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集中布局,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前期项目开工、在建项目投用,力争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在建项目达到500个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和运用我省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专业市场集群、商文旅融合项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的扶持力度,力争在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投融资上有新突破、企业服务上有新成效。

(二)推动业态升级和管理创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搭建新平台、拓展新空间,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持续保持企业的动态竞争力。

1.积极培育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将楼宇经济作为提升商务服务功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筑楼引商、优楼留商、惜楼选商,不断创新运营管理方式,与产业集聚区紧密联动发展,力争培育千万元税收楼宇40栋,尽快形成“总部基地+制造基地”的发展格局。

提升承载能力。有序发展增量,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不同档次商务楼宇的建设比例,探索创新经营开发模式,最大限度提高以租赁为主的统一经营和单一产权商务楼宇的比重。积极盘活存量,通过产业置换、整治改造、出售转让等方式,对一批长期闲置、功能不清、效益不高、产权分散的楼宇进行盘活,引导在居民楼里办公的企业向商务楼宇集聚,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和实际利用率。完善配套功能,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周边绿色空间,引导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项目在楼宇周边集聚,营造以人为本的楼宇经济生态环境。

规范服务管理。探索引入“楼宇服务社区化”的工作模式,推动每个商务楼宇建设一个楼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备“1+X”服务团队(一个首席联络员和工商、税务、安检、劳动保障等楼宇专员),引进培育一个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共享一个楼宇信息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及员工提供政务咨询办理、信息查询发布、招商引智融资、餐饮通信休闲等高品质服务,以优质服务引商、安商、育商,切实提高企业注册率、楼宇入驻率和税收贡献率。

加快分类培育。提升集聚集群效应,强化“一栋楼宇即一个专业园区、一个楼宇片区即一个产业集群”的发展理念,注重同类型产业、业态以及产业上下游相关企业的有序集聚,强化楼宇经济产业链的搭配和完善,实施定向招商,打造一批金融、总部、传媒、创意、研发和软件等特色楼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商务楼宇等级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商务楼宇管理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支持郑东新区完成商务楼宇等级评定。突出运营管理创新,尝试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商务楼宇,整合产权过度分散楼宇、闲置楼宇等资源,推动楼宇由以出售为主向长期出租为主、以收租为主向收租创税兼顾转变,力争培育20栋亿元税收楼宇。

2.推动商业业态和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以信息技术开创新模式,以个性特色开拓新空间,以统配资源搭建新平台,推动从满足需求向满足需求与创造需求并重转变。实施专业市场提升工程。推动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外迁整合、新建市场承接升级,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传统市场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展示体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有机融合的现代市场转型,推动实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有机融合,建设和改造10个现代专业市场,形成以市场升级促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发展促市场规模化经营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实施新型业态模式创新工程。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型经济、体验式消费等新型业态。推动传统商业企业自建线上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企业强化与线下便利店、超市合作开展“网订店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顾客等多方面资源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提升服务企业和运营管理水平。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120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通过委托管理、机构套合、新建机构等方式,建立负责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行政服务和运营管理的专门机构。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规划方案招商、运营管理招商,推广“捆绑招商、整体开发”、“封闭运行、利润共享”等发展模式,引导特色街区针对入驻商户(企业)的业态、类型、作用,在准入退出、租金水平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精细化管理,保持业态配比科学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集中开展规划调整,严格工作程序,按照集中对接、统一申报、会商确认、分批批复、延伸服务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主体服务功能,对确需调整且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提升支撑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产业产城互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集约节约发展新机制,持续提升要素吸附和产业、人口支撑承载能力。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针对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强化资源要素整合,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力争培育形成20个要素吸附、产业支撑和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一批“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联审联批”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集中提供工商、税务、卫生、质监、规划、环保、社保等政务服务。积极搭建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集信息收集、发布、统计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研发创意、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小微企业孵化、检验检测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配套服务体系。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集中安置、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快区内拆迁改造和村庄迁并,力争启动200个村庄搬迁,做好集中安置、转换身份等工作,优先安排拆迁居民就业。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区内交通、供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公共绿地、停车场、公园、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0亿元,为企业、项目入驻和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列为全省用地保障的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着力保障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完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引导土地资源紧张、发展较快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立包含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吸纳就业、单位土地税收等指标的综合评价机制,探索推广“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土地出让模式,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由投资导向向效益导向转变。引导各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废弃、老旧工业厂房等资源,通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配套完善等途径,融入现代商业气息和文化创意元素,改造发展成为特色街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工作例会制度、督导制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牵头作用,强化省直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强化各省辖市、县(市、区)建设发展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评比,形成省、市、县三级协同高效、配合联动的工作合力。结合全省服务业招商签约项目督导工作,各地要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台账和工作督导、领导分包等制度,强化交流学习,确保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各项政策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率先落到实处。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省辖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加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创新运用补助、贴息、政府采购、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各地有针对性地出台发展楼宇经济、建设现代专业市场等专项扶持措施。

(三)强化考核激励。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及时公布季度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按年度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综合排序,对规模实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考核评价,对达到晋级标准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按照有关规定晋升星级。开展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专题培训和典型示范推广工作。

附件:2015年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点工作分工

附件

2015年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
1 进一步增强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金融服务、总部经济和高端商务功能。 郑州市政府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2 增强省辖市商务中心区综合商务服务功能。 各省辖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3 强化县(市)商务中心区服务主导产业升级的专业商务服务功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4 提升特色商业区生活性服务功能,培育特色服务业集群。 各省辖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5 力争每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新引进1家行业龙头企业或1个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000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6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在建项目达到500个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政府
推动业态升级和管理创新
1 积极培育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强化筑楼引商、优楼留商、惜楼选商,不断创新运营管理方式,力争培育千万元税收楼宇40栋。 各省辖市、省直
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2 实施现代专业市场提升工程,建设和改造10个现
代专业市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3 实施新型业态模式创新工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4 推动120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推广“捆绑招商、整体开发”、“封闭运行、利润共享”等发展模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5 通过委托管理、机构套合、新建机构等方式,建
立负责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行政服务和运营管理的专门机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6 集中开展规划调整,对确需调整且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财政厅、统计局
提升支撑承载能力
1 培育20个要素吸附、产业支撑和服务能力强的公
共服务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2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启动200个村庄搬迁,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0亿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政府
3 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列为全省用地保障的重点区域,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政府
4 探索推广“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土地出让模式,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保障措施
1 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台账和工作督导、领导分包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出台发展楼宇经济、培育精品商业街、建设现代专业市场等专项扶持措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2 加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
3 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公布季度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按年度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综合排序。 省统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4 开展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星级晋升考核评价,对先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表彰奖励。 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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