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运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鲁财采〔2020〕32号

颁布时间:2020-10-23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目标,提高采购效率,规范交易活动,降低制度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自2020年10月26日起,在省本级试运行电子化交易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范围

省直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外),且采购需求和采购活动特点适宜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的项目(以下简称线上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

二、工作推进

省本级试运行电子化交易平台分两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自2020年10月26日起,委托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线上采购项目,将通过“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组织采购活动。交易过程全部在线操作,可实现采购文件编制、远程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开标、在线评标、信息公开、资料归档等。原“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停止使用。

第二阶段,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线上采购项目,交易过程全部在线操作,可实现采购文件编制、远程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开标、在线评标、信息公开等。交易平台选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报经采购人同意后选择确定。具体上线应用时间,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另行通知。

线上采购项目全部取消纸质文件。

三、相关流程

(一)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人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内网)备案采购计划,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是否使用电子化交易平台等信息。

(二)采购项目立项分包。采购人或接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外网,即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入“项目论证管理”对项目进行分包(无需分包的项目跳过此环节)。

(三)采购活动组织。采购代理机构进入电子化交易平台(外网)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按照电子化交易平台要求,参与线上采购活动。

(四)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内网)备案采购合同信息后,供应商与采购人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完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电子交易平台使用

(一)齐鲁云采交易系统

1.浏览器及地址。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地址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6/ZFCGTPBidder/,或者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点击右侧“齐鲁云采交易系统”图标登录。

2.登录账号。采购人直接使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账号。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及原“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新用户,需要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然后使用相同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原“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用户,可继续使用原系统的账户名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登陆后请及时修改)。供应商如遗忘账户名和密码,可按照要求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请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后下载),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szfcgzx@163.com进行核对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531-67800523、67800525)。

3.CA绑定。供应商使用系统前须正确安装CA 驱动,并通过系统检测,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系统支持在线电子签章,原注册供应商已办理CA但未办理电子签章的,须及时追加办理电子签章,没有电子签章将导致无法参与在线投标。CA证书办理须知详见登录页面平台帮助栏目。采购人CA管理另行通知。

(二)“政采云”交易系统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采购人使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账号,供应商使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账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登陆地址、CA使用及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请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阅相关操作手册,也可在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平台帮助栏目下载。

五、注意事项

(一)了解变化熟悉流程。试行电子化交易后,省级采购活动中两个环节发生较大变化。一是采购项目分包,由过去的采购代理机构操作,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中进行项目分包。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分包是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需求管理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分包工作由采购人负责。二是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过去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内网)确认,改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外网,即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签订。主要原因是,根据我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方案,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部分环节的执行和环境须同步调整,此次调整将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做好准备。

(二)及时培训熟练操作。为确保电子化交易试行工作顺利推进,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于近期开展云培训,讲解相关流程操作、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具体培训时间、参训渠道等另行通知。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采购单位”“供应商”中查阅。

试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1.齐鲁云采交易系统:

技术支持:0531-67800523、67800525

2.政采云交易系统:

客服电话:4008817190(待系统上线后启用服务)

3.监管部门电话:0531-82669834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3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