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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可知,四川高级经济师旅游专业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获得旅游经济师职称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其中合著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3)本人撰写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重大文化旅游经济问题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2篇以上。
(4)在全省性行业会议上代表所在文旅行业进行主旨分享、专题演讲2次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人撰写的(收入出版的论文集)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性文章2篇以上。
(5)创作与本专业相关导游词(景区讲解词)2篇以上且被实际应用,每篇字数8000字以上。
注意:
“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它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专业工作现象进行一般叙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以及创作的作品,都不能视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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