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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那么,想要参加评审的人员,快来了解一下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程序吧!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对学历、职称聘用时限、工作业绩、案例内容等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认定;应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公示结果,并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审核,由其在《评审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材料职改办不予受理。受理审核后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财政厅。
(三)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并会同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申报材料提交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
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人员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1年3月16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各设区市财政、人社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
(三)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3月22日-4月1日(公休日除外)报送省财政厅。
(四)省财政厅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1105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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