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广东2022年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清退事项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编辑:刘小孟 2023/09/01 15:41:20 字体:

广东2022年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清退事项的通知,申报材料由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统一领回,请省直单位申报人员于9月4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领取


关于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清退事项的通知

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材料清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市申报人员材料清退

申报材料由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统一领回,申报人员请自行前往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具体领取安排以各地市财政局通知为准。

二、省直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清退

请省直单位申报人员于9月4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省财政厅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1楼,联系电话:020-83170310、83170302。

三、领取手续

(一)评审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领取;也可委托领取,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证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二)评审不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领取。

上述材料逾期未领回的,将统一销毁处理。 

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