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必须知道,几种情况不用交增值税了!
2024年起,这三种情况都不用交增值税了!会计人快来看!
个人和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实际缴纳税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下,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按月10万元或按季度30万以上,不管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都需要征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1、免征增值税,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
2、直接减免不需要计提减免的增值税,应全部计入收入。
3、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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