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定节假日新增2天,月工资计算会受影响吗?
重磅消息来啦!《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出修改,2025年起,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
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7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
(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第四项修改为:
(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以上《决定》,劳动者的法定节假日从以前的11天增加为13天,那么对应的劳动者月出勤天数从20.83天减少为20.67天,劳动者月出勤天数有了新变化。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2)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3)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可以看到的是,月工资计算天数没有变化。
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平日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目前现行算法是:
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以上“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所签订的总额,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不能以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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