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即日起,最高能领5000元,还多一个带薪假期!
近期,多省市发文明确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具体有多少钱?应该怎么领,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山东省:独生子女家庭每月领取补贴
1月16日,为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山东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泰安市是根据山东省此前最新发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新办法执行的。所以我们这里直接来看看山东省的规定。
2022年10月3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部门发布了《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
和此前的政策相比,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
1、领补助的人员范围有变
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2、补助发放方式有变
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3、支付主体有变
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由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本人。
二、上海:最高5000元,一次性支付
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修订主要围绕5个方面进行,其中关于独生子女家庭,主要完善了两点:
●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具体为: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2、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3、婚后无子女奖励的过渡性规定
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0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0000元。
4、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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