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1次,这些待遇全部取消!8月起正式执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的择业观越来越多样化。不少人因为换工作或个人原因等,会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有人说社保断缴了就会被清零,有人说断缴了会影响退休。那么社保断缴到底会不会清零?又有什么影响呢?应该如何处理呢?这篇实操指南赶紧转发收藏起来!
社保本身待遇影响
首先,社保分为: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这五个险种,对“打工人”进行了基础而全面的保障。
但一旦社保断缴之后,会影响各个险种对其的正常保障:
1、养老保险:
如果是短暂断交的话,问题不大。但是还是会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1)养老金会相应降低
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简单来说,如果中断时间越长,缴费就越少,参保年限也就相应减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越少,养老金也越低。
(2)影响养老金的办理时间
此外,如果你因为断缴而导致缴纳年限不够,想要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只能是延长缴费年限,还需继续延长缴费,达到领取条件后オ能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医疗保险:
注意!医保断缴次月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看病只能自费。
3个月内续保,续保次月可以正常使用,且被视为连续参保。
超过3个月再续保有3~6个月等待期(各地的要求不同),等待期不能报销医保,且被视为重新参保,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而网传「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是指连续缴费年限清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不会清零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
一些城市规定,医保缴纳得越久,报销额度则越高,以深圳为例:
影响基本医保报销额度
影响地方补充医保支付限额
所以无论短期来看,还是长期来看,都不要轻易断缴医保~
3、生育险:
影响较大。部分城市要求在分娩前9个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如果社保中断,就只能在分娩后连续交满12个月,才可享受生育险。
4、工伤险:
没有影响。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属于工伤,便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而由单位承担。
5、失业险:
影响较小。如果你在失业以后不是自己本人意愿造成失业的,且有一定的求职要求,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只要连续缴纳保险达到一年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了。
社保挂钩政策影响
其次,社保还与购房摇号、子女入学,公租房申请等方面挂钩,一旦社保断缴,麻烦可不小。
可以看到:一旦生病了/生娃了/失业了/工作受伤了/,或者需要申请居住证/公租房/摇号等,社保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可千万不能断交。
一、个人补缴
根据我国推出2022年关于社保补缴的最新规定,只有以下两类人才能够一次性补缴。
●在2011年7月1日前办理社保的人员可以进行补缴;
●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你已经缴纳了五年的养老保险。
可能很多人不一定符合一次性补缴的条件,但是可以用其它方式补缴。
以下就是最新出炉的,断缴之后的三种处理办法:
1、如果补缴年限在3年内,大家可以先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流水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补缴。
不过为了避免白跑一趟,建议先打电话至当地社保局,查询清楚需要准备的资料。
2、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因为出现了较长一段时间的断缴时间,导致最终仍未满15年社保缴纳年限,如果希望退休后能够顺利领取养老金,可以选择继续工作,确保缴满15年社保。
3、直接断缴社保,将社保账户的余额取出。不过,这样会导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服务,以及无法领取养老金。
二、单位补缴
可能有人会说不能一次性补缴,那就找单位给我补就行了。这里小编提醒,单位补缴社保也不是想补就能补的!
这里以北京为例:
1、补缴资料
补缴期间为2018年12月(含)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包括补缴近三个月的情形,近三个月的补缴,通过网上申报即可);
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参保人在申请补缴时,距男职工达到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不论干部、工人)的年限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不足10年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起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住房公积金的纸质证明;
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2、补缴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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