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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充满财税风险,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快来看看吧!
(一)社会保险法律条例对用人单位的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 险费。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 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 保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第38条,46条联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根据你进入 公司的年数来算,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部分算 作一年,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二)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普遍现状
《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0》
• 4278家中国企业参与调研
• 精准触达249798人次
• 社保基数不合规的企业比例为69%
• 入职当月或次月缴纳社保的企业比例为79.3%
• 试用期社保风险盲区
(三)社保入税企业风险集锦
1.社保入税企业的风险在哪
• 社保的缴纳是否合规
• 申报的数据是否合规
• 申报的数据是否一致
• 最终是否经得起比对
2.社保黑名单
《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 合作备忘录》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黑名单”是指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各类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严重失信记 录信息。
3.进入社保黑名单的后果
社保“黑名单”信息将被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 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此前签订的相关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 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 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不缴少缴社保的老板进“黑名单”,出门只能步行了!
4.进入黑名单的六类企业
• 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 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 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 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王某是一家制造商企业的老板,大量的流水线作业使得需要 大量的工人。对于这些工人王某并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保,直到相关部门了 解到情况之后,对王某进行了罚款、补缴社保的警告。王某当时认真积极 的配合工作,当事情结束后继续抱着侥幸的心理,仿造了员工缴纳社保的 材料,最后事情暴露,当地政府把其企业划到了社保黑名单里面了。之后 企业的发展到了瓶颈,当王某去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被银行直接拒绝了。 政府有一个合作的项目,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太合适了,当他请求合作的时 候,当地政府也果断的拒绝了。
5.四类企业要注意
• 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 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 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 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6.风险总结
• 试用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
• 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纳社保
• 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以此为由不给员工交社保
•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 长期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
• 社保
• 有雇员的个体户,不给雇员缴纳社保
7.社保筹划对策
策略1:企业可适当聘用离退休人员
策略2:企业可采用员工入股的形式,降低其员工工资
策略3:通过和个体工商户的合作,减少社保、个税的麻烦和风险。
策略4:企业基础岗位人员或非核心部门人员可以采用外包形式录入。
策略5:精简企业人数,保留企业最优人员,减低工资比重
掌握财务风险的分析与应对>>社保、个税、劳务用工财税热点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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