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财政部发文: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调整!

来源: 财政部 编辑:苏米亚 2021/12/31 16:28:23  字体:

财政部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对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进行调整!原文如下:

财政部发文: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调整!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的财税问题解析,欢迎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专业老师解读,更安心。

相关推荐:

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再延两年!一个案例看懂年终奖个税如何计算

2021年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超实用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