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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推出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已经让有些人看到了个税整体调整的“苗头”。近期在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也明确阐述了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重点。其中就包含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推进消费税改革。
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什么意思呢?目前我国现行的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分类个人所得税制计算简单,征管方便。但很难以保证量能负担、公平税负得实现。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大致为三种:一是分类计征模式,二是综合计征模式,三是综合分类相结合模式。综合分类相结合的课税制度,是集合了分类模式与综合模式两者的特点。对一部分所得综合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另一部分的所得实行分类区别征税。
目前我国实行综合分类课税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好时机。很多专家认为本次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以“提低、扩中、调高”为主要方向。未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可能会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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