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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将原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资产重新分类为存货的情况。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决定出售这些房产以获取短期收益时。根据会计准则,当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转换后,该资产作为存货进行管理和核算。存货的后续计量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即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已转换为存货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转换的原因、转换日期、转换涉及的金额等。
此外,企业还应在附注中详细说明转换前后资产的具体情况,确保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理解这一重要变更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通过合理的会计处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企业可以有效提升财务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答:转换日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正式作出决议,明确表明企业计划将投资性房地产用于销售的日期。这个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转换时点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转换为存货后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利润?答:转换为存货后,由于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因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特别是当市场环境不佳时,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会减少当期利润。
不同行业的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的需求有何差异?答:不同行业对这种转换的需求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更频繁地进行此类转换,因为他们经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库存;而制造业企业则较少涉及此类操作,除非其业务扩展到房地产领域。了解各行业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资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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