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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为了建设和维护城市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向房地产开发项目征收的一种费用。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种。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扣除项目金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等;税率根据增值额的比例分为四档,分别为30%、40%、50%和6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5%、15%和35%。
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某企业转让一块土地,转让收入为2,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200万元,增值额为800万元。根据增值额比例确定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则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800 - 1,200 × 5%) × 40% = 304万元
答: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民生工程或公益项目,部分地区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减免政策。具体减免条件需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土地增值税的预缴与清算有何区别?答: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季度或年度预先缴纳的部分税款,而清算是指在项目全部完工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增值额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
如何合理规划以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担?答:合理规划的关键在于优化成本结构,确保各项成本能够合法合规地计入扣除项目金额,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合法手段减轻税负。例如,通过合理的融资安排降低财务费用,或选择合适的开发时点以应对市场波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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