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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关于契税你了解多少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
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征契税
4.房屋赠与
房屋的受赠人要缴纳契税。
5.房屋交换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互相交换房屋的行为。
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二)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率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和不动产的价格。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
交换价格不等时,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4.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
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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