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那个人 2022/08/15 14:59:41  字体:

【问题】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及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老师在线答疑,解你所惑。

点击了解详情>>    财会职业能力测评>>

· 了解更多财税政策、财经法规、专家问答,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更多推荐: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进行发票查验?操作来了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