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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排部分财务人员去外省参加培训,外出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用应该计入什么科目核算?
【回答】
参考《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 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第一大类第(二)扣除项第6个问题第(2)款问题:“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的税务处理问题问: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答: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因此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此外,在财政部资产管理司2019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明确,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从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综上,单位财务部外出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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