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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地下停车场(车库)是否缴纳房产税?
【回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规定:“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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