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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学员在为个体工商户申报工资个人所得税时失败,系统提示扣缴单位缺少有效的税种认定信息。个体工商户虽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依据经营所得来申报个人所得税,但在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综合所得申报方式进行个税申报。若税务机关尚未核定个体工商户的综合所得个税,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个体户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综合所得个税的税种认定:
1.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2. 进入【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认定】--下拉选择【税(费)种认定申请】;
3. 开始办理税(费)种认定申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下一步】;
4.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类型、经营类别等信息,点击【增行】按钮,填写税(费)种认定申请表;
5. 写明申请原因后点击【下一步】;
6. 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7. 附件上传成功后,显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请等待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点击【完结】即可;
8. 随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申请进度。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输入相对应申请日期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涉税事项的办理状态;
9. 最后,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即可查询税(费)种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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