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回答】
(一)购买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 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 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 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 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学习会计实操课程,就来正保会计网校,点击查看>>财税实操选课中心,做账报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汇算清缴、纳税筹划、财务分析、行业财税这儿全都有~
更多推荐:
上一篇:视同销售收入如何规定?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