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个税法修订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人都要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今,2019年已进入最后3个月倒计时,面对明年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到底哪些人需要办?哪些人不需要办理?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1
明确了,明年个税
这部分人不需要汇算清缴
明年个税实行自行汇算清缴了,是不是每个人所得的个税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比如:
王平是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工薪阶层,每月工资40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了,还需要明年汇算清缴吗?
答复:
像王平这种工薪阶层,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明年再汇算清缴了。
参考依据: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注 意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二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大家都清楚了吗?接下来我们通过一张图片来了解一下到底哪些个人需要在明年汇算清缴!
2
明年个税
这4类人需要汇算清缴
3
提醒:为了明年的个税汇算清缴
建议你从现在开始记账!
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3月1日到6月30日,作为我国首个汇算清缴期,预计8000多万的自然人纳税人要在这4个月的时间里完成这么一件从未做过的事情,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
其实税款的计算不是个问题,只要收入数字准确,系统一定能把你需要缴纳的税款计算出来,多退少补的金额不过是一个加加减减的事情,问题的关键是,个人的收入数据是不是准确?
我们想象一个场景,当你登录进入个税系统,上面有一条条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记录,通过这些记录归集了你2019年全年的收入,这个收入准确吗?系统是需要你来回答的,需要你点击“确定”按钮的,这个决定无人能代替你,到这个时候,你准备好了吗?那一条条的收入数据你脑海中有印象吗?
有人说:网络系统中的记录肯定是没错的,那你就太高估网络了,因为所有原始数据都是人传上去的,无意中错误失误,是不可能杜绝的。
更何况还有故意的错误,一些单位可能在你不知情的时候冒用你的身份证号发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实际你没取得收入,但在系统中已经有了你的扣缴记录,可能你在不知不觉中,收入就被增加了。你能保证你记得全年每一笔收入吗?会不会是一项偶尔的收入你自己也忘记了呢?即使你查看银行流水,银行卡中每一笔的资金进入究竟是收入还是资金划转,你能记得清楚吗?
所有这些有意无意的错误,记不清的事项,都会导致你在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迟疑犹豫,难以痛快地点击“确定”。原本三分钟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也许你需要花费三天或者更长的时间去核实信息。
所以,一定要未雨绸缪!从现在起,拿一个小本子,或做一张EXCEL表,那些柴米油盐的林林总总的支出不用记录,只需要记录每个月收入就可以了,收入账相对于支出账来说,应该是简单许多。平时你只需要花费很少的时间,就可以为即将到来的汇算清缴做好充足的准备,也许你还会因此爱上记账,体会一把理财的乐趣。
文章来源:福建税务,龙岩税务,郝老师说会计,晶晶亮的税月,税政第一线
37张汇算清缴报表填制指导的学习课程,由吴志华老师手把手教您填表,让您快速掌握填表技巧,帮您高效的完成报表的填制,并且我们的课程随报随学,超级方便,点击进入快来学习吧>>
温馨提示:本课程财税实务会员可以免费学习哦,点击查看财税实务会员>>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