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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情期间非学历教育服务是不是可以免增值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的规定: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非学历教育属于生活服务项目中教育医疗服务,因此,按政策是非学历教育是可以享受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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