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立公司但并未实缴,0元做股权转让税局是否认可?
问题:A和B两个自然人分别认缴100万注册成立C公司,A实缴出资到位,B根据章程约定暂未实缴,C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0万元,现在B把C的股权转让给D,如果以0元转让税局是否认可?
答案: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以0元转让税局可能不会认可,实务中确实有部分税局是这么执行的,建议您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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