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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报销到私户,企业竟然被罚78万!即日起,这样发工资的要注意啦!

来源: 税务大讲堂 编辑:xiemengxue 2020/11/09 14:42:30  字体:

出差补贴、供暖补贴、报销款等被查!罚款近78万元!那公司发放出差补贴、供暖补贴等都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吗?还有哪些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哪些补贴不需要缴纳个税?今天小编一次性说清楚。

01

供暖补贴、出差补贴等被稽查!罚款近78万元!

1、处罚事由:

单位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支付报销款;

2014年1月为员工发放出差补贴,发放电脑补助;

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支付员工每人每天出差补助;

2014年以票据报销的形式发放部分员工物业费、取暖费;

以上均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东葛艳2012年向你单位借款300000元,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处罚结果:

罚款金额779450.46元。

看到这,有些人开始担心了:“怎么办?我们发的补贴都没有代扣代缴个税。”

那公司取得出差补贴、取暖补贴等都需要缴纳个税吗?

02

供暖补贴、出差补贴、通讯补贴等都需要缴纳个税?

问题1:公司发放的供暖费补贴是否缴个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且取暖费补贴不属于免个税情形。

所以,企业发放的取暖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但有些省份出台了限额免个税的政策:

1、河北

(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冀地税函〔2008〕236号

2、大连

职工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不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列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大政发〔2005〕76号

3、宁夏

对我区企业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在3000元以内的(不分级别),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给职工住宅免费(或低于当地取暖费50%)供暖,同时又发放取暖费补贴的,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宁财税发〔2008〕1318号

所以,一般情况下取暖费补贴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同时部分地区又规定了限额扣除的标准,具体有无明确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注意:企业发放的取暖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内允许税前扣除。

问题2: 个人取得出差补贴要不要交个税?

1、据实报销:员工可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不征收个税。

2、对于没有票据的,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补贴在标准内不征收个税;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

关于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在税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企业在适用政策时,咨询当地税务局。一般情况下企业差旅费津贴标准参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3、单位借差旅费补助名义或超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规定的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3:公司发放的高温补贴是否缴个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高温补贴不属于免征个税的项目,应当计缴个税。

问题4:公司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是否缴个税?

答:根据财税字〔1997〕144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5:个人取得餐费补助要不要交个税?

个人取得餐费补助要不要缴纳个税分以下两种情况:

(1)误餐补助,主要是因公不在公司就餐按照顿数和标准发放的补助;不缴纳个税

(2)、单位不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补贴;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政策依据:国税发〔1994〕89号)、财税字〔1995〕82号、国税发〔1998〕155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

问题6: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要不要交个税?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同的地区对通讯费标准不同,例如:1、浙江以现金发放形式通讯费补贴,在标准内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2、广西不论现金报销还是拿票报销,都是每月240元的额度。

注意:

1、公司发放的通讯费补贴用于个人消费的,则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总额所得计征个税。

2、如果地区没有明确的扣除标准,则需要全额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

3、建议公司购买手机,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补贴由公司承担,发票开公司,可以税前扣除,而且不涉及个税问题。

问题7:随工资发放的交通费补贴要不要交个税?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如果非个人因公务用车而取得的交通费补贴,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

2、如果地区没有明确的扣除标准,则需要全额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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