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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抬头的发票,一定不能税前扣除吗?
【答案】
有些个人抬头的票据,只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且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例如以下情形:
1、员工因公出差的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发票、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个人抬头的签证费。这些发票抬头都是个人,但都属于公司的经营行为发生的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直接入账。
2、职工教育费范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比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
3、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的费用票据。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开给员工个人的财政票据或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抬头的手机通信费发票等支出凭证大部分地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如何才能合理的税前扣除呢,一般建议公司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这样通讯补贴就可通过工资薪金直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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