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职工的节日补助和午餐补助是否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
答:参考《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因此,公司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和午餐补助应该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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