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A公司是西安一家独立核算的公司,A公司想在外地济南成立一个分公司或者是办事处,济南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招聘的员工社会保险在济南缴纳,工资打算在西安A公司发放,个税在西安A公司交税, 这样的处理,合法吗?是成立分公司可以这样操作?还是成立办事处可以这样操作呢?
理论上员工的工资与社保应在同一个单位缴纳。但分公司和办事处是非法人单位,相当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也可以非独立核算在总公司统一核算,实务中有这样操作的,影响不大。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下一篇:税盘维护费增值税申报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