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
问题:如何区分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
答案: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提前支付了合同对价,企业按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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