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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省纳税人如何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主附税费合并申报?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和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主附税费合并申报”进行操作。
系统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在功能列表显示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表,纳税人依次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填写申报信息,完成后点击浏览器“关闭”按钮,返回主附税费合并申报页面,点击“确认主附税费合并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显示各税费种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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