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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管理中,长期股权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根据投资比例及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即投资比例低于20%时使用。采用成本法时,初始投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保持不变,除非发生减值。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方应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相比之下,权益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即投资比例达到20%至50%之间。采用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样以成本入账,但后续期间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而言,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答:成本法下,投资方仅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如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答:权益法下,投资方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何种情况下,投资方应采用成本法而非权益法?答: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即持股比例低于20%时,应采用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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