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自治区各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
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全国会考办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报名组织宣传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上发布会计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期间,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在报名点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标志,工作人员统一佩带工作证件。同时,与人事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切实做好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自治区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请认真做好本系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二、报名条件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20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1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到人事部门办证。
考试成绩通过登录网站(www.nxcz.gov.cn, www.kjzgks.com)和电信168台查询。初级考试全科合格和中级考试全科、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到所在市、县财政部门领取成绩合格通知单。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成绩通知单,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和报名信息卡各一份,交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黑白照片3张(报名表贴2张,其中:1张贴在右上方,以便办证)。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到所在地市、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2005年10月11日起至10月30日截止(双休日不休息)。
(三)2005年11月3日前各市财政部门将本市及所属市、县2006年度考试用书征订数量,一式两份报自治区会考办。
(四)2005年11月10日前各市财政部门将报名信息卡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会考办(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五、考试用书征订办法
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仍使用2005年度考试大纲。两个级别五个考试科目的辅导教材在2005年度辅导教材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勘误后重印出版。同时,将调整、勘误内容单独印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初级资格)”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中级资格)”,免费向报名参加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且2005年度已通过各市、县财政部门购买该考试用书的考生发放。持有2005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考生可在2006年度考试报名时进行登记,各市、县财政部门对其复核、确认后,连同2006年度考试用书征订数量一并汇总上报。
六、考务费
考务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七、联系电话
银川市财政局0951-4116417,石嘴山市财政局0952-2013516,吴忠市财政局0953-2037321, 固原市财政局0954-2032615,中卫市财政局0955-7012222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