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0日——28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区的市直单位,中央、省驻泉单位、驻泉部队的报考人员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丰泽街信息大厦一楼)报名。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向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在财政局内)报名。
三、报名手续: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地领取报名相关资料并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报名。
会计科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关于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通知
(一)报名范围:
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会人员,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来,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