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中省驻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号)和省人事厅(湘人函[2005]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与实务》,下午2:00—4:30考《经济基础知识》。
二、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的规定执行。
三、全市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25日—28日。各县(市、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领准考证时间由县(市、区)人事局确定。市直和中省在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市委大院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2871244),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大院人民会堂旁原市委行政事务处二楼,联系电话:2871247)报名。领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28日(不另行通知)。
报名时须提交:(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二)按要求已填写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有关表格和资料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购。考试用书按自愿的原则征订。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2.2元。
五、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抓好考前培训教育,加大考试现场的监管力度,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
郴州市人事局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