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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于11月1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发放,请相关人员带备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财政局(沙坪镇东升路68号)一楼会计股领取。
注:
1、如因特殊情况需代领的,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交领取委托书一份。
2、考取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2010—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届时可凭职称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会计股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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