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关于真假委托加工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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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委托加工 |
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 |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作者:正保会计网校学员 果不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