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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第十三章 其他长期筹资
知识点十二、融资租赁的决策分析三
二、不可直接抵税租赁决策分析
【税法处理思路】
(1)承租人——类似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购买资产。
租金类似分期支付的款项,不可抵税,但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可以抵税。
承租人可以计提折旧,折旧可抵税(与自行购置方案相同,属于不相关因素)。
(2)出租人——类似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确认收入,并分期结转成本。
(一)承租人的分析基本程序:
1、判断租赁合同的税务性质(判断标准前已述及)
这里假定为税法上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可直接抵税租赁)。以下假定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支付租赁资产余值价款,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2、计算租赁的内含利率
承租人的租赁费不能直接抵税,而需要分别按照折旧和利息抵税。为了顺利按照税法要求抵税,租赁合同需要分别写明本金和利息的数额。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表明本金和利息,需要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内含利率”。
设内含利率为i,则:
资产成本-每期租金×(P/A,i,n)-资产余值×(P/F,i,n)=0
3、租金分解
根据租赁内含利率可以将租金分解为还本金额与付息金额两部分。
某期支付利息=期初未还本金×内含利率
某期还本金额=该期租金-该期支付利息
4、确定租赁与自行购置的差量现金流量
按照例题假定,承租人期末支付价款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5、折现率的确定
流量 | 折现率 |
租赁期现金流量 | 有担保债券的税后成本。 |
期末资产余值现金流量 | 通常,资产期末余值的折现率根据项目的必要报酬率确定,即根据全部使用权益筹资时的资金机会成本确定。 |
6、计算净现值并进行决策
NPV(承租人)=租赁资产成本-租赁期现金流量现值-支付的期末资产余值价款的现值
如果NPV>0,租赁有利。
如果NPV<0,自行购置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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