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税《税法二》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21 14:52:54 字体:

  一、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二、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实行分级幅度税额。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